【記者廖銘瑞/屏東報導】有關網路影片客運司機於行駛中開啟手機影片之行為,屏東分局目前未接獲相關檢舉。行車中觀看手機影片屬於危險的分心駕駛行為,警方將依其行為對行車安全的影響程度,從嚴認定,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危險駕車規定,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呼籲駕駛人行車務必專注,勿因觀看手機影片造成危險,職業駕駛更應確保乘客與用路人安全。
Welcome, Login to your account.
Welcome, Create your new account
A password will be e-mailed to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