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金郎雲林報導】雲林縣議會第20屆第3次定期大會今(二十一)日圓滿閉幕,各黨團針對國土計畫法臨時提案以維護農民權益,最後「國土計畫法第3階段國土功能分區圖送內政部審議前須提送議會審議」、「建請中央暫緩實施國土計畫法」、「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納入國土計畫法」等3案均照案通過。
議長黃凱、副議長蔡咏锝、國民黨團總召李明哲、誠信聯盟政團總召黃文祥、民進黨團總召張維崢、民意聯盟政團總召廖偉晴等人提案指出,國土計畫法將於114年全面施行,現行中央劃設本縣國土功能分區嚴重箝制未來各項產業發展且犧牲農民權益,要求縣府在第三階段雲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送交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審議之前,須先提送議會議決並同意通過方能送審,以確保縣民權益,與產業均衡永續發展。
又表示,雲林縣有8萬8,000公頃土地被列為優良農地(農1)及一般農地(農2),占全縣土地面積將近7成,可以預見國土計畫法實施後農地發展權、使用權將嚴重受限,另農地違法使用罰則也將大幅提高,農民為保障全國糧食安全而處處受限,土地使用一有不慎更須面臨重罰,有失公平正義;本縣首先主張「農業權」納入國土計畫法中,農地範圍設定基準應「因地制宜」劃設,「農地劃分」和「農民權益」間應取得平衡,農民因農地劃定所蒙受之限制與損失應有所補償。
張麗善縣長指出,縣府於國土計畫法審議第二階段都有參加,並提具體提出意見,針對農業權縣府寫出7頁意見,於110年4月就提出,至今已經有超過3年的時間,行政院已通過雲林國土計畫法的審查,但是到目前為止,沒有針對農業權有任何蛛絲馬跡,也沒有對縣府及農民做出任何的回應,希望農業部一定要針對農業權有所交代,針對農一農二我們民眾的權益在哪裡?農一農二未來土地的價值有沒有影響?他認為這部分都必須向民眾說明清楚。
張麗善強調,縣府與議會不分黨派都有高度的共識,就是希望在農業部沒有說清楚、沒有辦法保障農民的權益的情況下,國土計畫法應該延緩實施,且應召開公聽會、說明會,讓農民清楚了解農一的權益在那裡?農二的權益在那裡?農民的犠牲是否有公平對待,而縣府的立場始終如一,就是保障農民應有的權益,感謝議會的支持;另縣府將於本月24日邀請中央相關部會、立委、鄉鎮市公所、農會等單位,於縣府大禮堂說明國土計畫法,歡迎各界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