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金郎雲林報導】雲林縣斗六市公所今(二十六)日上午邀請前雲林地檢署政風室主任盛炳淞,主講「破解圖利與便民」補助業務案例解析,以實際案例進行探討並佐以重要法律觀念,期減少不法情事發生,落實經費補助目的。
斗六市公所政風室主任鍾景修指出,民間團體為社會組織中重要一環,其具有中介性功能,可作為政府與民眾雙向溝通之橋樑,藉助民間團體力量並透過政府資源挹注,攜手合作、戮力同心以推動各項多元文化活動與城鄉風貌建設,故民間團體補助案件有逐年增加的趨勢,卻衍生不法行為嚴重扭曲政府補助美意,造成政府浪費公帑。
前雲林地檢署政風室主任盛炳淞表示,補助民間團體業務之設計意旨係藉由政府之行政資源,適時提供有效率之服務,協助團體機構辦理對社會大眾與文化發展之活動;長期以來各地方政府及民代建議補助案件,依審計部統計各地方補助款逐年增加,由於政府機關補助資源屬公益性質,因此,邇來陸續發生補助經費核銷不實之弊端。
盛炳淞說,政府機關受理民間團體申請經費補助係屬經常性業務,從申請、審查、檢據核銷、經費核撥到監督考核,任一環節都有可能發生問題,其中又以檢附單據最容易發生弊端,但依各政府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助相關規定,受補助單位申請支付款項時應對所提出支出憑證以及支付事實與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
盛炳淞強調,為避免申辦者便宜行事而減損補助經費之美意,受理機關除應嚴格審核及辦理稽核外,建議可透過多元管道加強宣導,並提供表現良好之申辦範例以供參考,相信藉此可減少不法情事發生,從而落實經費補助之目的;林聖爵市長也提醒同仁及人民團體恪遵相關規定,並依法行政以降低違失案件發生,維護清廉施政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