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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琉球漁業與觀光衝突,屏縣府三單位展現治理決心

小琉球漁業與觀光衝突,屏縣府三單位展現治理決心

屏縣警察局交通隊長謝志鴻、交通旅遊處長黃國維與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長陳仕元(由右至左)展現治理小琉球因遊客遽增引起的亂象的決心。(記者梁秀瓊拍攝)

【記者梁秀瓊/屏東報導】有鑑於日前發生小琉球水域遊憩業者將遊客帶進漁福漁港引發觀光與漁業衝突的亂象,屏東縣政府展現改善決心,交通旅遊處長黃國維、海洋及漁業事務所長陳仕元與警察局交通隊長謝志鴻三位25日聯合向大眾說明依各自權責所施作為,以保障並提高當地漁業與觀光的價值。

縣府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長陳仕元表示,琉球因地理環境優越,兼具漁業和觀光價值,縣府目前將漁福漁港連接港外沙灘處施作圍籬設施與港區外沙灘區隔離,規劃漁民專用及供遊客使用停車區域;杉福漁港方面也規劃臨近空地作為機車停車區,增設浮球警示線,避免進入航道影響船舶航行。

至於當地停車亂象及違規事件頻傳,陳仕元呼籲遊憩業者嚴禁將浮具及用品放置漁港內占用漁港公共空間,依漁港法可核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有危害安全及妨礙船舶航行行為,可核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請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交通旅遊處長黃國維表示,為改善琉球白沙港旁機車停車場及琉球新候船室機車停車場遭長期占用問題,並提高場內車位周轉率,將於112年8月1日起實施停車收費管理,機車每次收費10元,以24小時為計費單位,前24小時內離場免費。

黃國維指出,琉球白沙機車停車場及琉球新候船室機車停車場實施收費管理,將有助於提升停車周轉率,使真正有臨停需求的民眾有空間可停放,籲請民眾不要於港區周邊道路違規停車,以避免受罰。

警察局交通隊長謝志鴻表示,為改善琉球鄉交通及強化治安加重執法強度,自112年6月起於琉球鄉規劃多場次交通大執法,根據統計112年6月1日至7月20日取締全般違規(全部的違規件數)480件,與去(111)年同期取締相比,增加298件,未戴安全帽為39%,與去年63%相比,減少24%。 無照駕駛方面共取締17件,與去年同期取締16件增加1件,違規停車取締25件,與去年同期取締0件相比增加25件。

謝志鴻強調,交通隊會加重執法強度,規劃多場次交通大執法,加重交通違規取締強度,並於週末假期結合監理機關執行監警聯合查緝,嚇阻違規及危險駕駛行為,維護交通秩序。

屏縣警察局交通隊將加重小琉球的交通違規的執法強度。(記者梁秀瓊翻攝)

此外,交通隊也會結合琉球鄉觀光旅遊及餐飲、運輸業者、於旅店、餐廳、碼頭、租車店及遊憩區等場所實施交通宣導,以提高在地民眾與遊客的交通安全意識,自覺要遵守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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