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屏東報導】 大陸海關總署 2023 年 12 月 22 日宣佈恢復准許臺灣石斑魚活魚運搬輸銷大陸地區,消息傳到臺灣,臺灣漁民對於產品能夠重回大陸市場都感到非常高興。 2024 年 1 月 10 日首批通過產銷三級品管的石斑魚活魚,運抵福建東山銅陵港並依照海關規定申請辦理進港輸入。
黃一成理事長特地到銅鈴港迎接這歷史的一刻,表示這是兩岸同胞攜手同心、兩岸一家親的人流與物流持續往來、兩岸人民感情加溫維繫情誼、大中華民族共同創造經濟文化歷史具體呈現的一部分。
臺灣兩岸農漁業交流發展投資協會黃一成理事長,去年多次帶領臺灣相關業者參訪大陸並進行交流,誠摯向國台辦宋濤主任及各有關單位表達希望石斑魚恢復輸入大陸的強烈期待,也說明臺灣島內業者的整改情況。 參訪交流期間,在國台辦經濟局協助下,充分向有關單位詳實的溝通說明臺灣島內上自各主管單位,下至養殖漁民及活魚運搬船業者,在這段期間是如何執行防範藥物殘留的各項整改措施與執行情形,臺灣養殖漁民也都深切體認到肩負生產安全衛生漁產品的責任與義務,對於大陸維護兩岸消費者安全健康把關的檢驗檢疫標準,皆表尊重與完全配合。
臺灣在 ECFA 協定下每年約有 7000 公噸石斑魚活魚運銷大陸與香港地區,年產值約 4 億元人民幣。 2022 年 6 月因為有藥物殘留問題,為保護消費者身體健康生命安全,暫停臺灣島內石斑魚輸入大陸,這也是一個提醒臺灣石斑魚產銷管理系統的一個警訊,臺灣漁民也因此努力積極進行食品安全三級監管的整改措施,善盡生產把關的應盡責任,以確保消費者健康安全。
黃一成理事長指出,為了將石斑魚藥物殘留風險降到最低,重新獲得兩岸消費者對臺灣石斑魚的安全信任,石斑魚產業鏈應該落實層層把關三級監管。 首先,養殖業者應遵守法規落實自律管理,尤其是在養殖用藥的使用上,應該百分之百遵守相關法令規定。 第二,生產業者的自律管理應取得第三方驗證機構的驗證通過,也就是生產養殖場要有產銷履歷驗證,包括依法自行抽驗石斑魚送請合格的檢驗機構,進行藥物殘留檢驗並取得合格報告,才具公信力。 第三,有關單位要積極加強輔導、查驗與把關,包括對登錄合格養殖場的追蹤查驗與輔導、魚塭養殖場環境水質魚體監控抽
驗、藥物殘留抽驗監控等多重把關。
圖:台灣石斑魚活魚 首批通過產銷三級品管出港。(蘇清泉服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