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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府邀新興臨時攤販集中場攤商召開協調會 溝通爭取共識

南市府邀新興臨時攤販集中場攤商召開協調會   溝通爭取共識

經發局及市場處邀新興臨時攤販攤商開協調會,聽取心聲溝通爭取共識兼顧安全與生計雙贏。(黃潔攝)

【記者黃潔台南報導】臺南市新興臨時攤販集中場(大臺南觀光城)攤商今年1月15日接獲高雄行政法院限期搬遷公文,觀光城自治會長及30餘名攤商向臺南市政府表達反對搬遷意願;市府2日於金華里活動中心召開協調會,瞭解攤商心聲並持續溝通爭取共識。

 

南市經發局表示,為安置臨時攤販,市府於民國72年興建新興臨時攤販集中場,歷經時代變遷,大臺南觀光城風華不再,經市府實際調查,8棟建築物規劃204鋪,實際營業僅60餘鋪,其餘店鋪淪為住家、工作室或倉庫,成為低度利用商城,早已喪失原規劃功能更衍生出許多問題。

 

經發局指出,新興臨時攤販集中場興建於河道用地的排水渠道,加上排水箱涵鋼筋裸露、混凝土剝落,攤商任意增建違建及公共空間遭占用等,歷年來曾發生因箱涵頂板不耐重,造成地面坍落及火災,危及大眾公共安全,106年7月監察院更針對違法增改建、營業項目不符、租約屆期仍占用等問題提出糾正,市府委託臺南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確認攤販集中場在安全有疑慮,111年市府再委託臺南市結構工程技師公會進行詳評,報告顯示其建物與箱涵有鋼筋鏽蝕外露、氯離子含量超標、違增建影響承載等情形,在箱涵上方設立攤販集中場確實有危險性,必須重建或減輕箱涵頂板荷重,加上該場域大部分為河道用地,使用分區不符無法依市場用途改建。

 

市場處長王俊博說明,市府自民國105年3月31日與攤商終止合約後即持續函告攤商儘速搬遷,以確保場域及人身安全,後續對占用戶收取每月僅2000多元的佔用補償金,並非外傳的攤位租金,因使用費便宜違法轉租嚴重用戶不願搬遷,為確保攤鋪使用戶生命財產安全暨依法返還土地,市府擬定拆遷作業,同時兼顧弱勢安置與攤商轉介至其他合法公有零售市場,市場處同步提供全市公有零售市場空攤資訊,協助有就業需求者列冊協請勞工局媒合就業,媒合有營業需求的攤商。

 

王俊博指出,強制執行程序中倘若發現弱勢民眾,也及時通知社會局介入安置與輔導,務必確保拆除作業安全無虞,在弱勢者安置方面,111年2月社會局已啟動該場社會福利補助戶訪查,並針對22戶進行關懷輔導。經營者安置部分,有64戶接續輔導至南市其他公有市場經營,市場處會提供保障攤販的營業權益方案,協助攤販繼續至其他市場營業活絡發展。

 

市場處強調,此次召開協調會議持續與攤販代表和地方民意充分溝通,在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充分聽取地方聲音,了解地方需求以解除居民疑慮,盼可以共創攤販、市民與市府多贏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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