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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港與潮州警分局春節連假宣導打詐與交通安全

圖:林邊甲辰龍來舞迎春新年活動東港警結合實施防詐等宣導。(東港警分局)

【記者廖銘瑞/屏東報導】113年林邊甲辰龍來舞迎春新年活動於昨(11)日在林邊火車站前廣場閃亮登場,現場有在地市集、社團表演、猜燈謎,免費品嚐蓮霧等活動,現場近親民眾參與,場面熱鬧滾滾。

東港警分局防詐宣導團聯袂林邊鄉長鄭慶堂及東港鎮長黃禎祥等人共同舉牌宣示打擊詐欺決心,並向在場民眾實施識詐、反毒等宣導,尤其針對目前高發詐騙類型:假投資、假交友、假網拍等詐騙手法,教導民眾如何辨別及求證,以守護自己的血汗錢。

東港警分局表示,詐騙手法日新月異,人頭帳戶仍居高不下,人頭帳戶3態樣,一、網路廣告/群組標示租帳戶,數量越多越賺錢;二、提供存摺、提款卡、印鑑供審核;三、網路應徵工作,要求提供帳戶資料及密碼,以上銀行帳戶提供他人可能就變成人頭帳戶、成為詐欺/洗錢的幫助犯,謹記,帳戶資料切勿提供或租借他人。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

另迎接龍年農曆年假,為維持轄區交通秩序及交通安全,潮州警分局針對惡性交通違規行為加強執法,宣導過年期間「不酒駕、不超速、不闖紅燈、路口停讓」。

  春節期間民眾常有飲酒聚餐活動,酒後駕車情形勢必增加,潮州分局機動編排警力加強巡邏執法,以遏止酒駕情形,防制酒駕交通事故發生。提醒民眾,春節期間如因酒後駕車被舉發遭查扣車輛者,須等裁決機關於2月15日上班後始可繳納罰鍰,屆時才可領回車輛。

  加強取締嚴重超速部分,去年112年6月30日新法上路通過嚴重超速由60公里下修至40公里,因超速常衍生之事故常造成重大傷亡,超速40公里以上甚至屬於危險駕車行為,除處新臺幣1萬2,0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外,還要吊扣汽(機)車牌照6個月,如果不按時繳送還會被註銷車牌。

 加強取締闖紅燈部分,違反號誌指示不僅嚴重侵犯其他用路人的路權,也容易發生危險,違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

路口因為有各方向的車輛、行人,交通相對複雜,又有視覺死角,通過路口時,唯有減速慢行,並且提高警覺,才能保障交通安全,對未禮讓行人之違規,汽車駕駛人加重處罰至6,000元,機車駕駛人1年內有2次以上未停讓行人者,也加重處罰至6,000元;併記違規點數3點(1年內記達12點者,吊扣駕照2個月),還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潮州警分局特別呼籲,「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春節期間,應注意自身交通安全,不要有違規僥倖心理而造成終身遺憾情事。


圖:潮州警分局113年春節加強交通安全取締酒駕。(潮州警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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