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金郎雲林報導】去年十月從新北市調到雲林縣服務的警員林俞宏,不但一年獲93支嘉獎,且發生警匪槍戰頭部受傷仍與歹徒駁火,英勇表現去年考績卻是「乙等」,縣議員李明哲今(七)日在縣政總質詢為他抱不平;警察局長李建民也表示不能接受,已請人事室通知林俞宏提出考績複審,警局會協助做救濟。
李明哲議員指出,林俞宏去年10月12日從新北市警局調到雲林縣台西分局橋頭派出所任職,21日即因一起「為民服務」而發生槍戰導致頭部中彈受傷請假就醫、休養,他這樣英勇表現考績竟是乙等,是他在所裡表現不好?或是調回雲林時間太短?這個案例很難讓人去想像,從基層派出所到警察局竟然沒有人能夠為他的這個功勳嘉獎,是否要告訴基層員警以後看到危險就應閃遠一點。
雲林縣警察局長李建民表示,整個槍擊案件發生後包含前任的黃明昭署長,還有現任的檢察總長邢泰釗都覺得林俞宏表現英勇,都有下來看他,前任黃明昭署長也對林員要以特殊功績升職、破格晉升,警政署最近開視訊會議,警局也把林在這一次這次槍戰的表現如實的跟署裡爭取,林俞宏去年共獲得83支嘉獎,但考績最近下來卻是「乙等」,他第一時間得知後相當生氣也不能接受。
李建民說,今年1月就任的第二天就去探望林俞宏,據他了解槍戰發生時歹徒第一槍即對準林俞宏致頭部受傷,歹徒第3槍對著橋頭派出所長開,當時林員雖受傷仍奮勇大膽用槍對歹徒射擊,才讓歹徒選擇逃逸,也讓警方可以順利逮捕,經歷過這種事還有辦法打乙等,依照公務人員的公務人員保障法,考績複審就是要由當事人自己來提出,這部分已請人事室通知林俞宏提出考績複審。
李建民強調,員警考績評定是派出所先初評、送分局確認後,再送到警察局的考績會做最後確認,警局大多會尊重分局的考評,但林俞宏去年度共有93支嘉獎(新店分局任有85支及台西分局8支),加上警匪槍戰的英勇表現,考績卻拿到乙等顯然不合理,儘管林員特殊功績破格升職申請警政署還在審議中,不過,警察局也會主動協助他做救濟,包括考績複審及一次記2大功專案考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