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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議會邀請雲林地檢署辦理法律講座

雲林縣議會邀請雲林地檢署辦理法律講座

過半議員出席且發言相當踴躍,檢察官也詳細解說解答不少法令與實務上之疑義 (縣議會提供)

【記者黃金郎雲林報導】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昨(二十)日下午,邀請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戴文亮、主任檢察官朱啟仁、檢察官林柏宇等人,辦理「民意代表應注意之法律規範」法律講座,議員出席相當踴躍且提出問題,並獲得詳細解說提升專業知能。

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邀請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戴文亮等人,辦理「民意代表應注意之法律規範」法律講座 (縣議會提供)

雲林縣議會為因應總統府於去年6月9日公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修正條文(俗稱排黑條款),以及今年6月19日公布「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並修正第三條、第五條、第七條及第十條條文,昨天下午特別邀請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戴文亮等人,辦理「民意代表應注意之法律規範」講座,針對「排黑條款及助理費支用」等議題進行講授與討論。

過半議員出席且發言相當踴躍,檢察官也詳細解說解答不少法令與實務上之疑義 (縣議會提供)

由於講座內容攸關議員權益事項,更是全國地方民意機關及民意代表共同關心之議題,因此,共有25位議員出席且發言相當踴躍,並針對選罷法第二十六條修正後之議員參選資格限制(排黑條款)、以及地方民代支給條例修正後公費助理聘用條件等實務議題於會中暢談提問,並獲得列席檢察官詳細解說,不但解答不少法令與實務上之疑義,尤其精彩講座更贏得與會議員們之滿堂采,現場氣氛相當熱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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