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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麗善遞交「農業權」入法公文書,期盼立委協助推動保障農民權益

張麗善遞交「農業權」入法公文書,期盼立委協助推動保障農民權益

張麗善縣長在多位鄉鎮市長、縣議員、鄉鎮農會總幹事見證下,向三位縣籍立委遞交國土計畫法增修「農業權」入法公文書 (黃金郎攝)

【記者黃金郎雲林報導】雲林縣長張麗善為保障農民權益、實現農地公平正義,今(十九)日上午在多位鄉鎮市長、縣議員、縣農會暨各鄉鎮農會總幹事的見證下,向許宇甄、張嘉郡、丁學忠等三位縣籍立委遞交「國土計畫法」增修農業權入法的公文書,期盼立委們能協助推動農業權入法,對農地農用進行補償。

張麗善縣長在多位鄉鎮市長、縣議員、鄉鎮農會總幹事見證下,向三位縣籍立委遞交國土計畫法增修「農業權」入法公文書 (黃金郎攝)

雲科大科法所教授王服清指出,土地固然要受到社會義務的限制,但是農地長久的犧牲、限制、遭受不公平對待,針對農地正義有必要保障農地所有權,農地所有權跟社會間的平衡點就是補償條款,補償是法律對農民農地法定義務的承諾,只有補助跟補貼政策是不穩定的,他認為農民特別犧牲法律應給予補償,一定要採用法定補償條款才能真正的保障農民農地的權益。

雲科大科法所教授王服清表示要採用法定補償條款才能真正的保障農民農地的權益 (黃金郎攝)

立委丁學忠、張嘉郡、許宇甄同聲表示,農業如果不能夠賺錢那誰還願意繼續務農呢?徒有農地沒有農民,那國土計畫法最初立意的糧食安全也不保了,農業權入法是最佳的解決方式,因此,本週四內政委員會中將先爭取預計於明年上路的國土計畫法展延,接著進一步積極在立法院全力主張農業權入法,不會讓農民淪為農奴,要讓世代從事農業的犧牲獲得特別的補償。

丁學忠立委表示將先爭取國土計畫法展延,進一步積極在立法院全力主張農業權入法 (黃金郎攝)

張麗善縣長表示,縣府於110年4月30日公告實施國土計畫第二階段「雲林縣國土計畫」時,就已經將農業權入法,但是經過3年多來,看不到中央對農業權有任何置喙;如今針對國土計畫法增訂三十二條之一的農業權入法,特別邀請王服清教授來進行相關論述,也請託丁學忠、張嘉郡、許宇甄等三位立委協助於立法院推動將農業權入法。

張嘉郡立委表示將先爭取國土計畫法展延,進一步積極在立法院全力主張農業權入法 (黃金郎攝)

張麗善說,在國土計畫法架構下農業發展地區因無法任意變更為非農業使用,使農民之財產權利用受限,無法發展農業之外的高獲利工商產業,唯一途徑只能等待通盤檢討的機制;同樣是農地坐落在都市計畫內跟非都市計畫,市價差異懸殊,農民特別犧牲應該獲得特別的補償,所以強力主張對於農地配合國家糧食安全從事農業生產者進行補償。

許宇甄立委表示將先爭取國土計畫法展延,進一步積極在立法院全力主張農業權入法 (黃金郎攝)

張縣長強調,她站出來推動農業權不只為雲林縣農民發聲,也為同是農業大縣的其他縣市農民發聲;除了農地補償外,農地移轉權亦是一大課題,當農業發展地區面積無法負擔該縣市轄區內人民糧食安全時,應向農地面積過度負擔之縣市購買應分擔糧食安全生產的農地面積,這樣才是公平正義的對待,希望由三位立委協助增訂符合農業權補償精神的相關條文保障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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