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創系主任黃清溪教授,長年投身法學教育,並致力於台日學術交流,其卓越貢獻獲得肯定。2月28日晚間於漢來大飯店,高雄大學校長陳啟仁親自頒發「榮譽教授」證書,法學院院長吳俊毅教授則致贈榮譽教授名牌,向這位影響深遠的法學大家致敬。現場師生齊聚一堂,在感動與不捨中見證這場榮耀時刻。
黃清溪教授,學生們親切稱為「黃爺爺」,其學術地位崇高,與前司法院長賴浩敏、大法官王澤鑑同窗,並長年投身財經法律領域。他不僅是法學界的權威,更是台日學術交流的關鍵推手。自2006年起,他不辭辛勞,每月自費從日本飛回台灣授課,只為將最新的日本財經法律趨勢帶入高雄大學的課堂。即便旅費昂貴,他仍堅持親自站上講台,手寫滿滿板書,深入淺出地講解法條脈絡與實務應用,展現無私奉獻的教育精神。
他的課堂不僅是法律知識的殿堂,更是啟發學生學術探索的燈塔。許多學生回憶,黃教授的「公司法」課程讓他們受益匪淺,他的授課方式條理分明,讓原本枯燥的法學內容變得生動易懂。受其影響,不少學生開始研究日本公司法,深入探討日台商法的異同,努力追隨這位老師的腳步。他的影響力不僅限於課堂,更讓學生體悟何謂真正的學術熱忱。
然而,2025年起,黃教授決定不再教授「商事法總論暨公司法」,僅保留「商法實例演習」與碩士班課程,這象徵著一個時代的落幕。學生們回憶,過去每當黃教授回台授課,BBS上總會流傳:「爺爺回來了,不要缺課!」大家深怕錯過這位遠道而來的名師授課。他的幽默點名方式,耐心細緻的講解,以及嚴謹卻不失溫暖的授課風格,都讓人懷念不已。
黃教授不僅致力於教學,更關心法學教育的未來發展。在其撰寫的《五十年法學教育之省思》中,他反思當前法學院的培育模式,認為法律教育不應僅侷限於培養法曹與公務人員,而應拓展至更廣泛的法律應用領域。他指出,每年進入司法體系的畢業生僅占少數,許多法律人才在企業、政府及社會組織中發揮的空間仍有限。因此,他強調法學教育應超越傳統的條文詮釋,著重培養學生的「規律創設能力」,讓法律人能積極參與制度設計,推動社會變革,使法律不只是審判的工具,更是改善社會的動力。
當晚的頒授儀式結束後,黃教授搭乘高鐵返回日本,學生們在月台送行,望著他遠去的背影,許多人眼中泛起淚光。學生徐立軒感慨:「這或許是課堂上的告別,但老師的精神將永遠留存我們心中。」對高雄大學而言,黃清溪教授的貢獻無法衡量,他不僅是一位學術巨擘,更是用生命詮釋教育價值的典範。他的精神將持續啟發後輩,他的名字將長存於高大法學院的歷史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