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推動數位轉型計畫,擬成立「智慧城市發展委員會」,卻在今(17)日的議會程序委員會議中遭遇波折。多位議員對此案有不同意見,部分認為應升格為「局」,部分則建議將智慧城市發展歸於現有局處業務。最終,程序委員會決議,市府需在4月25日前向議員溝通後,再提交議會審議。
本次程序委員會由議長康裕成主持,與會議員包括黃香菽、劉德林、陳明澤、邱俊憲、陳善慧、朱信強等人,針對市府提案進行討論。市府共提出41件提案,涉及財經、教育、民政、交通等領域,其中最具爭議的便是市府人事處提出的《高雄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六條、第十七條修正草案,旨在於9月1日成立「智慧城市發展委員會」,藉此推動智慧治理與數位轉型。
然而,該案在會議中遭遇不同聲音。邱俊憲議員認為,智慧城市的發展規模龐大,應該設立「智慧城市發展局」,才能有效統籌相關業務,而非僅成立「委員會」這樣的諮詢單位。劉德林議員則指出,目前市府內部如毒防局、青年局等單位的業務執行仍有待檢討,既然市府組織正在調整,應考慮進一步整併部分表現不佳的局處,並因應AI時代的趨勢,設立更具決策權的「智慧城市發展局」。
與此同時,黃香菽、朱信強等議員則抱持不同看法。他們認為,市府部分局處業務已出現重疊,若再成立新單位,恐怕會增加行政成本與資源分散,應考慮讓智慧城市相關業務回歸原有的局處,如資訊中心或經濟發展局,以利整體行政效能提升。陳明澤議員也認為,智慧城市發展可交由經濟發展局負責,而非另闢單位,以免市府組織架構過於膨脹,影響執行力。
對於這場熱烈討論,市府人事處則強調,智慧城市發展委員會的成立是市府數位轉型的重要一步,將持續與議員溝通,尋求最適切的組織架構。議長康裕成則表示,市府的組織調整關乎市政運作與施政效率,必須謹慎規劃,因此要求市府在4月25日前與議員充分溝通,取得共識後再送議會審議,以確保政策能夠順利推動。
此外,程序委員會也排定5月1日及5月23日兩場專案報告,分別由文化局報告「文化局所屬行政法人營運效益」,以及環保局報告「ICLEI業務功能」,讓議員更深入了解市府相關業務的運作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