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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甲國宅產權難題久未解 議員建議交由第三方調查協商/台新

【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高雄鳳山五甲國宅公共設施產權爭議纏訟多年,今(22)日市議會召開「高雄市國宅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產權檢討:以五甲國宅為例」公聽會,由黃柏霖議員主持,陳麗珍、李雅靜議員列席,眾人建議市府與中央應提供完整資料,並交由第三方公正單位協調調查,釐清所有權與費用歸屬,避免問題持續內耗。

黃柏霖議員指出,五甲國宅作為全台最大國宅社區,卻因缺乏完善管理制度,造成住戶面對公共設施老化卻無法修繕。他強調政府應比照現代大樓設置管委會制度,提供住戶實質協助,提升居住品質。李雅靜議員則提醒市府與中央應限期釐清設施權屬與歷史爭議,未點交部分應盡快處理,確保居民安全。

陳麗珍議員呼籲,針對老舊國宅修繕問題,應訂定完善條例與經費機制,讓政府修繕有法可循,也讓住戶有心理準備。她認為只要制度明確,政府協助並非壞事。黃柏霖議員則重申,五甲國宅產權問題已爭議多年,若短期內無法解決,應儘快委託第三方單位調查並公開資訊,才能真正化解社區矛盾。

高雄市都發局回應,五甲國宅公共設施依法應登記為縣市政府所有,若住戶有疑義,可委託律師公會釐清適法性。但多位與會專家指出,問題核心仍是登記面積、地價稅、契約內容及歷史責任的歧異,應由具公信力的第三方介入處理,才能消除住戶疑慮。

成功大學陳彥仲教授認為,國宅的產權爭議涉及當初地籍登記與購屋範圍的模糊,建議從法律與制度層面釐清。屏東大學賴碧瑩教授指出,國宅管理本就複雜,應由政府全面負責社宅管理與修繕補助。正修科大黃益雄副教授則提醒,五甲國宅的土地來源與購地成本觀念模糊,亟需調查與說明。

律師張宗隆表示,國宅涉及公私法階段轉換,契約對登記早有明確規範,但市府與縣府標準不同導致居民混淆。他建議市府強化契約內容說明與說服,保障居民合法使用權益並避免誤會。台南市都發局前局長徐中強也認為,政府應統一立場、調查原始土地成本負擔是否正確,多退少補、依法調整最為可行。

住戶代表周凌雲指出,9.621公頃都市計畫用地曾被政府承諾返還,卻始終未明確說明,要求市府正面回應。國富社區賴蔡瑞美也反映綠地維護權責不清,住戶與里長說法不一,希望都發局協助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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