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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補助養豬協會購置沼渣沼液澆灌車正式啟用

【記者黃金郎雲林報導】雲林縣政府為因應年底環境部法令規定,養豬場沼渣沼液再利用比率須達5%,補助養豬協會購置沼渣沼液澆灌車,並於今(二十八)日上午辦理啟用典禮;張麗善縣長呼籲尚未達成沼渣沼液再利用比率的養豬場,儘速向縣府提出申請以免受罰。

雲縣府補助養豬協會購置沼渣沼液澆灌車,由張麗善縣長等人共同主持啟用典禮 (黃金郎攝)

今天上午在雲林縣政府親民空間舉辦的沼渣沼液澆灌車啟用典禮,由縣府農業處長魏勝德主持,包括行政院環境部水保司簡任技正邱國書、縣長張麗善、新聞處長陳其育、雲林縣農會理事長林鴻鈞、雲林縣養豬協會理事長吳英吉率領理監事,以及多位鄉農會總幹事出席,氣氛熱絡。

雲林縣政府補助養豬協會購置沼渣沼液澆灌車正式啟用 (黃金郎攝)

張麗善縣長指出,雲林縣是全國第一大養豬縣,飼養豬隻超過151萬頭,約占全國養豬頭數近30%,為因應環境部106年12月27日修正發布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並明訂畜牧業資源化比率則應符合114年達到5%之規定,因此,特別補助雲林縣養豬協會購置沼渣沼液澆灌車,由雲林養豬協會提供養豬場及農民沼液沼渣載運服務。

張麗善縣長呼籲尚未達成沼渣沼液再利用比率的養豬場,儘速提出申請以免受罰 (黃金郎攝)

張麗善表示,雲林縣畜牧糞尿資源化利用率,截至114年8月為79.6%,全縣畜牧場總計1,203場,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施灌486場、農業廢棄物個案再利用96場、放流水回收澆灌植物422場,扣除同時申請2種資源化利用者,共計957場投入畜牧資源化行列。

張麗善說,雲林縣每年可減少264.5萬公噸畜牧廢水排入河川,施灌面積達2,225.6公頃,減少15.1萬包化學肥料使用,削減生化需氧量1萬7,102公噸、懸浮固體2萬2,058公噸;另成立36隊沼液施灌車隊;補助畜牧場大場代小場7場及集中處理場1場,可處理約8.6萬頭豬隻廢水,每年減少39.7萬噸廢水排放,年度發電效益達619萬度電,可售電4,339萬元,減少8.2萬公噸CO2排放。

張縣長提醒,雲林縣目前養豬場未達5%資源化家數尚有260家,特別呼籲尚未完成資源化5%的養豬場,可以多加利用雲林縣養豬協會(電話05-6622810)所購置的澆灌車配合載運,儘速於114年底完成申請,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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