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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輔法修法後保額及裁罰金額提高且先罰再改善 經發局籲工廠落實申報

【記者黃潔台南報導】經濟部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及子法,新增危險物品動態申報及提高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額至7200萬元,違反申報罰鍰上限亦提高至500萬元,對象為工廠負責人,且是先開罰再改善;臺南市政府經發局19日特說明工輔法修正後需注意事項,提醒工廠製造、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達管制量以上者須於今年1月底前完成工廠危險物品申報。

 

市長黃偉哲表示,平日預防災害勝於救災,企業應具備自主防災觀念,落實工廠危險物品的管理切勿存僥倖心態,避免發生災害遭受生命財產損害。

 

經發局長張婷媛指出,市府設有專人進行網路審核及註記,去年並委由嘉南藥理大學職安衛生系教授及工礦安全衛生技師公會等專家學者組成輔導團隊入廠實施工廠危險物品訪視輔導,協助廠商補足自主檢核缺漏;另也針對其他縣市工廠危險物品重大職安危害事件,派員前往關鍵生產工廠聯合查訪,截至去年底已有逾500家工廠完成線上自主申報。

 

副局長蕭富仁說,新修法後保額、裁罰金額提高,且是先處罰再限期改善,除危險物品達管制量者需於每年1、7月定期申報及重大增加後的動態申報,另「選定化學物質」使用可能流入食品的化學品工廠也需遵循作業程序進行流向申報。

 

針對部分工廠不自知已達申報門檻而未申報,工業行政科長龔伯璋也說明危險物品管制量並非單項單計,而是加總計算,去年開罰4家,未來會持續加強宣導、輔導與查核,另也製作申報簡介影片及定期申報訊息,提醒廠商重視危物申報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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