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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港鎮興中東二街道路紅色標線遭住戶擅自變更白線警開罰

【記者廖銘瑞/屏東報導】東港分局接獲民眾報案在東港鎮興中東二街有住戶擅自將道路紅色標線變更成白色標線,經查為潘姓女住戶(53年次)所為,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1項7款規定舉發。

警方呼籲,勿擅自設置或變更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違反者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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