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梁秀瓊/屏東報導】屏東縣自償性債務居非六都縣市的第三名,縣議員黃明賢要求縣府應考量自我償債的能力,不要把自償性債務做為規避議會監督的巧門與興建蚊子館的破口。
黃明賢指出,屏東縣自償性債務從2021年4月底的3000萬元、同年6月暴增到13.47億元、到2023年4月底18.13億元,逐年增加,在非六都縣市中,僅次於宜蘭的58億元與苗栗的55億元。
黃明賢還特別解釋所謂的「自償性債務」,是以未來營運所得資金或經指撥特定財源做為償債財源之債務,例如市地重劃之「平均地權基金」即為一例,許多縣市政府常以「舉債是為了建設」的理由,以自償性債務之名興建社會住宅、停車場等公共設施,但卻在大興土木之餘忽略了地方政府自償債務的能力,長期下來,縣市政府債台高築,財政狀態愈來愈差。
黃明賢也以屏東市近年陸續完工的公用停車場為例,根據2023年『屏東縣停車場作業基金』預算書,目前屏東市內六座立體停車場於2021年度舉債新台幣11億元興建,但2022年度上半年最新計畫執行情況顯示停車場業務收入預算數為5500萬、實際數為1200萬,不足預算比例更高達78.07%。
如果加上後續折舊、維修等支出,是否能如縣府所述完成自償亦或是被轉成長期債務,令人感到憂心。
縣府財稅局長程俊很樂觀的說,以目前屏東縣財政狀況,自償性債務的償還不會造成整體財政紀律的衝擊,「停車場的營運不錯」。但立即被黃明賢糾正「只有一個(停車場)的營運較好,其它的都有待加強」。
黃明賢語重心長的強調,屏東縣政府長期以「屏東減債有成」做為政績的一環,但也應該考量自我償還能力,興建公共建設之餘嚴格把關縣府支出,將錢用在刀口上,發揮最大效果,才是兼具公共利益與財政紀律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