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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勞工局及職安處提醒事業單位 颱風期間勞工出勤規定

【記者黃潔台南報導】颱風杜蘇芮進逼臺灣,南市府勞工局提醒雇主,颱風來臨時可依照勞動部訂頒「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作為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等事項依循規範,並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對颱風期間易發生職災作業加強各項安全應變措施,以避免勞工發生職業災害。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颱風來襲時,勞工工作地、所在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報停止上班,或工作所在地勞工雖未經轄區首長通報停止辦公,惟勞工確因颱風、洪水、地震等因素阻塞交通致延遲到工或未能出勤時因而未出勤者,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的處分。如事業單位因營運需要勞工從事工作,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的協助。

 

南市職安健康處處長李炫昌指出,颱風來襲,營造工地施工架、圍籬、塔吊、橋梁等經瞬間的強風、豪雨等襲擊,可能造成物體飛落及倒、崩塌等危害,危及勞工及社會大眾安全,市長黃偉哲甚為重視勞工安全,提醒雇主應在颱風來臨前後注意相關安全防護事項。外送平台業者於南市因天然災害停止上班時,應停止外送員從事外送服務業。

 

李炫昌強調,大雨、颱風過後,營造工程部分易造成建築物屋頂破損或漏水等情形,每年因屋頂修繕造成墜落災害案件多,應嚴防屋頂作業墜落災害,施工安全應注意安全通道、踏板、護欄、上下設備、安全網、安全帶等防護設施確保工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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