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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取締酒駕大執法2天19件 屏警籲勿酒後駕車

 

【記者廖銘瑞/屏東報導】 屏東縣警察局為防制酒後駕車,自3月16日至23日辦理取締酒駕大執法專案,經統計前兩天取締件數共計19件。

其中公共危險移送8件、告發11件,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二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至二年。

警局將持續加強宣導並呼籲民眾聚餐飲酒後,千萬不要酒後駕車,可事先指定駕駛、改搭計程車或使用酒後代駕服務,保護自身及所有用路人的安全,避免憾事一再發生。
圖:屏東縣警察局辦理取締酒駕大執法專案。(屏東縣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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