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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警走入校園進行法治教育宣導,讓學生知道「打贏送法院、打輸送醫院」,防止青少年暴力事件發生

【記者黃金郎雲林報導】雲林縣警察局少年警察隊鑑於全台近日發生數起青少年暴力事件,為預防青少年仿效學習導致偏差行為甚至觸法,結合縣內各級學校強化入校入班法治教育宣導,透過實際案例讓學生知道「打贏送法院,打輸送醫院」道理,以及充分了解法律規定避免誤觸法網。

雲林縣警察局少年警察隊走入校園進行法治教育宣導,讓學生充分了解法律規定避免誤觸法網 (警方提供)

雲林縣警察局指出,青少年往往因為血氣方剛或尋求刺激,常常一時衝動起爭執就透過網路烙人助陣,發生鬥毆事件,除讓社區居民深感不安,也讓父母膽顫心驚,深怕自己的子女受到波及;為防止青少年暴力事件發生,分別前往土庫商工、西螺農工、褒忠國中、東南國中等校法治教育宣導進行,期透過分享實際案例讓學生充分了解法律規定。

雲林縣警察局少年警察隊走入校園進行法治教育宣導,讓學生充分了解法律規定避免誤觸法網 (警方提供)

又表示,過去發生的街頭暴力,若當事人不予追究或僅提告傷害罪外,警方的公權力僅能用「社會秩序維護法」來裁處,往往都是罰鍰了事,對於此類案件並無太大的嚇阻性作用,因此,政府在109年1月15日修正刑法「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罪」,加強防範街頭暴力,針對於攜帶兇器或危險物品鬥毆,以及在馬路上鬥毆的行為加重處罰。

雲林縣警察局少年警察隊走入校園進行法治教育宣導,讓學生充分了解法律規定避免誤觸法網 (警方提供)

現行刑法第149條「聚眾不解散罪」及第150條「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罪」的重點進行說明,其一是「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3人以上」,意即3人以上不論以何種方式聯絡,在公共場合聚集鬥毆就算聚眾;其次是對於攜帶兇器或危險物品,因而致生公眾或交通往來危險的聚眾鬥毆行為都加重處罰;另在場助勢者也有明文規定罰則。

雲林縣警察局少年警察隊走入校園進行法治教育宣導,讓學生充分了解法律規定避免誤觸法網 (警方提供)

雲林縣警察局長李建民說,警察透過正確且強勢執法作為,遏止聚眾鬥毆情形,還給社會大眾安寧和諧的生活環境;因此鄭重呼籲與提醒青少年,遇有紛爭應向學校或家長反映請求協助,甚至是報案循法律途徑解決,切勿私下聚眾鬥毆;針對聚眾鬥毆、滋事等情,警方將嚴正執法,絕不寬貸,以維社會治安。

雲林縣警察局少年警察隊走入校園進行法治教育宣導,讓學生充分了解法律規定避免誤觸法網 (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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