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金郎雲林報導】能源業者在雲林縣元長鄉瓦磘村中央,購買近千坪建地設置太陽能光電場,因緊鄰民宅不到2公尺引起當地居民恐慌,深怕生活品質受影響而堅決反對,鄉長李明明今(十一)日上午陪同一百多位村民到縣議會遞交陳情書給縣長張麗善,張縣長表示會跟民意站在一起保護居住環境。
瓦磘反光電自救會長陳安邦今天上午帶領一百多名村民,帶著800份村民連署書,在元長鄉長李明明陪同下分持布條、標語到雲林縣議會陳情,表達捍衛家園的決心,要求光電業者撤出村莊,縣議員陳俊龍、蔡明水、林文彬、陳乙辰等人都到場聲援,而正在議場接受質詢的縣長張麗善親自接見陳情民眾,並自陳會長手中接下陳情書。
自救會長陳安邦指出,一般種電多是在屋頂上沒有感覺,但瓦磘村地面型太陽能光電場,只要走出門口就看到了,怎可能讓居民眾不驚恐,希望縣府能夠協助撤案;陳俊龍議員表示,村莊建地種電可能影響地價加速人口外流,大家對光電場可能帶來的光害、高溫仍有疑慮,人口流失讓這個村莊可能就沒人住,嚴重的話還會「滅村」。
張麗善縣長表示,體會大家的心聲,在這之前也做很多協調,但「電業法」不是地方權責,中央不斷開放農地種電,她要求三不三要原則會有彈性的準則,但是建地要種電就如同判死刑,更想不到業者要在村內聚落種電,縣府已做很多溝通;據了解業者尚未與台電公司完成購電合約,縣府已行文台電針對本案民意訴求做最大的考量。
張縣長強調,她站在保護鄉親長輩的立場會做出決策,但種電之事要解套需靠中央與地方合作,新的經濟部長上任仍堅持非核家園,如何維持穩定供電量與電價是地方發展的一大考驗,廠商也有權力尋求自救,這部分可能還有一段很漫長的時間,但縣府、議會、鄉公所都與民意站在一起保護居住環境,尋求保障大家權益的最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