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清原:治平與檢肅流氓條例已被廢止,不應選舉操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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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清原:治平與檢肅流氓條例已被廢止,不應選舉操弄!

【記者梁秀瓊/屏東報導】長治鄉長補選之爭浮上檯面,有候選人陣營提出「不要治平要和平」的口號,縣議員鄭清原感慨的說,這個口號具有針對性,治平專案與檢肅流氓條例都已被大法官解釋違憲而被宣告廢除,卻在選舉時被拿來大做文章,並非民主正道,也非百姓之福。

    鄭清原表示,民國74年政府實施治平專案,涉嫌者依違反檢肅流氓條例移送,檢肅流氓條例一共有25條,被大法官認為其中的8條在制訂時有法律的不明確性,例如「霸佔地盤」、「品性惡劣」、「遊盪無賴」、「欺壓善良」、「白吃白喝」等,無法明確說明其行為,大法官3次認為違憲,法務部與內政部也修改3次。

    他指出,84年第一次被大法官認為違憲而重新修正,90年第二次修正,到97年第三次被認為違憲,立法院決定不再修正,98年宣告廢止,治平專案與檢肅流氓條例自此走入歷史。

    鄭清原說,當時被「治平」的人沒有經過法律公平的審判,更沒有和証人互相對質、詰問的機會,則被警方用直昇機載走,不僅容易被誣陷,也侵犯人權。為維護憲法基本精神,回到社會秩序維護法、刑法等法令的規範,而廢止治平與檢肅流氓條例,當時「治平」的約有200多人,移送中的還有1000多人,都全部被釋放。

    鄭清原強調,大法官認為違憲、立法院也認為有不妥之處而宣告廢止的法令與政策,如今卻因為選舉而被拿出來操弄,這不是百姓之福,候選人應以其政績、能力、品德操守、端出牛肉供選民選擇,這才是民主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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