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屏市代表會三讀通過,65歲以上者領敬老禮金

【記者梁秀瓊/屏東報導】屏東市民代表會18日三讀通過重陽節敬老禮金發放自治條例,把發放年齡下修到年滿65歲到69歲每人500元,年滿70歲到99歲每人1000元。代表會表示,發放敬老禮金每年約3000萬元,年齡下修後約增加1000萬元,期望建宜居、福利的屏東市。

    屏東市民代表會第20屆第8次臨時會18日最後一天開會,議程為三讀議案重陽節敬老禮金發放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臨時動議,閉會。大會主席林韋呈宣佈表決敬老禮部份條文修正案,應到22位代表有17位出席,14位贊成、3位棄權,沒有人反對,大會以2分鐘時間通過三讀,隨即宣佈散會。

表決結果,有14位贊成、3位棄權、無人反對。(記者梁秀瓊拍攝)

    現行重陽禮金發放年滿75歲至99歲者每人發放1000元,修正為年滿65歲至69歲者每人發放500元,年滿70歲至99歲者每人發放1000元,100歲以上者維持不變,即每人發放6000元並加贈價值約2000元敬老禮品。

    代表會指出,這同時是周佳琪競選市長時的政見,期望建立福利、宜居的屏東市。

相關文章

1 of 3,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