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屏東報導】 有關影音上有一民眾在道路上嬉戲及躺臥,此類行為不僅危及自身安全,也對其他用路人造成潛在危險,妨礙交通安全,甚至會引起交通事故。
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一項四款規定舉發,可處罰新臺幣五百元罰緩。
內埔分局呼籲,請民眾切勿在道路上進行嬉戲、坐臥等危險行為,避免發生危險,請大家遵守交通規則,以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圖:一男子在道路上嬉戲及躺臥車子前後。(內埔警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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