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金郎雲林報導】雲林縣警察局鑒於今年2月發生基隆市分駐所遭小貨車衝撞值勤臺,造成一名員警不幸殉職事件,為防範轄內類似衝撞攻擊,特在30處有安全防護(撞)設施需求增設90支強化阻隔設施,確保員警執勤安全。
雲林縣警察局後勤科指出,惟本項工程經費倘依正常程序,於明年度編列預算或辦理本年追加減預算,將曠日費時無法解決燃眉之急;縣長張麗善獲知後即主動連繫李建民局長,表示縣府絕對會作員警執勤安全最堅強的後盾,並指示全面檢討駐地安全防護設施,所需經費全數由縣府來負責,且責成警局務必在最短時間完成此項工程,以確保員警執勤安全。
又表示,後勤科盤點各分局(分駐)派出所,計30處有安全防護(撞)設施需求,需增設90支強化阻隔設施,總工程費149萬7,825元,從簽約、施工、驗收到啟用僅耗時二個月;另李局長為使新施作防護桿跳脫以往呆板樣式,要求設計符合安全及警示之防撞柱,除加裝太陽能閃爍燈以增加夜間警示效果外,並設計萌警圖樣來守護每個執勤員警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