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金郎雲林報導】雲林縣西螺鎮濁水溪公有河川地,長期遭不法業者傾倒堆置達400餘公噸家禽動物性廢渣,雲林檢警今年初獲報循線偵辦,先後在西螺鎮、臺中市等地將為首的陳姓清運業者等十人查緝到案,查扣大貨車、手機、契約書等證物,並將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罪嫌移送法辦。
雲林縣警察局指出,刑大偵一隊布線發現西螺鎮濁水溪公有河川地,長期遭不法業者傾倒堆置外縣市屠宰場家禽動物性廢渣,經過日曝雨淋現場蚊蟲孳生環境髒亂,撲鼻而來的酸腐惡臭令附近耕種的農民聞之欲嘔苦不堪言,乃報請雲林地檢署公股檢察官謝宏偉指揮偵辦。
雲林檢警於今年4月9日執行第一波查緝,在上述濁水溪河床當場查獲蔡姓男子(43歲)夥同失聯移工胡嫌(35歲)擔任助手,連續駕駛大貨車至該處傾倒屠宰家禽之動物性廢渣,經通知雲林縣環保局、經濟部第四河川分署等單位派員會勘稽查,發現遭非法傾倒動物性廢渣達400餘公噸,總面積達1,600餘平方公尺,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警方表示,員警當天再持搜索票及拘票前往拘提林嫌(65歲)、張嫌(女,57歲)另2名共犯,並至住處執行搜索現場查扣清運大貨車、犯嫌手機及契約書等證物;經查不法清運業者至該處傾倒動物性廢渣,負責整地之林嫌及張嫌每車次即可收取4千元之不法利益,初估不法獲利達40餘萬元,另媒介人員及清運業者獲利共達百餘萬元。
經深入追查,警方又於5月下旬執行第二波查緝,將上游不法清運業者陳嫌(29歲)查緝到案後,再於6月、7月下旬將媒介提供土地之詹嫌(53歲)查緝到案,並追溯動物性廢渣來源,將臺中市呂姓(55歲)、楊姓(58歲)、陳姓(女,53歲)、莊姓(59歲)等4名屠宰業者查緝到案,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罪嫌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