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無號誌路口違規取締。(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記者廖銘瑞/屏東報導】 為提升無號誌路口的交通安全,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於今(113)年8月19日至25日展開專案取締行動,旨在促使駕駛人於行經「閃光紅燈」或設有「停」字標誌的路口時,遵守規定停車再開,強化駕駛人對停讓規定的認知。此專案展現了政府對路口安全的重視及堅定的執法決心,期望藉此加強駕駛人守法觀念,進一步減少路口交通事故的發生與傷亡。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指出,8月19日至25日期間執行「無號誌路口違規取締專案」,統計期間內共取締了無號誌路口未停車再開的違規行為1,714件,與去年同期取締21件相比,取締件數增加了1,693件;另統計113年1月1日至8月25日無號誌路口交通事故計發生3220件(26人死亡、4,634人受傷),與112年發生3560件(死亡17人、受傷5,065人)相比,發生件數減少340件,死亡增加9人、受傷減少431人。
警察局局長戴台㨗表示,透過此次專案的強力執法與宣導,期望能提高駕駛人對路權的尊重與遵守,減少僥倖違規的心態,進一步改善行人友善的交通環境,並呼籲民眾共同建立「交通安全,由我做起」的正確觀念。
另經統計交通事故65%發生在路口,又以「闖紅燈」所造成事故較為嚴重,為降低事故發生,潮州警分局將於8月28至30日連續3日展開交通大執法,並以「闖紅燈」為執法重點,務必請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以策安全。
經統計潮州分局113年1至7月份已告發闖紅燈為1970件,路口發生嚴重車禍4件,於此,警方將規劃勤務於轄區易肇事路口加強取締闖紅燈及相關違規,並公布該轄區易肇事路口前三名為延平與長興路口、介壽與長春路口、台一線與四維路口加強取締違規,請用路人行經該路段減速慢行,以策安全。
潮州分局呼籲,多數駕駛人行經路口時,常自信綠燈可安全通過,未減速及注意路口狀況,並缺乏「防禦駕駛」的安全觀念,如逢突然竄出的人車,無法充分採取因應措施,黃燈是表示紅燈即將顯示,警告駕駛人應踩剎車、減速、準備停車,如勉強通過,遇另一方貪快提早紅燈起步或闖紅燈,發生碰撞都十分嚴重。部分駕駛人過度自信,紅燈時看到路口沒車就想通過,但往往錯估形勢,而發生碰撞。請民眾行經路口減速慢行,不要搶黃燈,更不可闖紅燈,以確保行車安全。
圖:闖紅燈大執法 潮州警加強取締。(潮州警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