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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致事故比例高 屏警與各分局強化執法降低路口事故風險

【記者廖銘瑞/屏東報導】 為減少路口交通事故,屏東縣政府警察局自明(2)日起展開「闖紅燈違規取締專案」,針對事故高發路口加強取締違規行為,並積極運用科技執法,提升執法效能。專案旨在降低因闖紅燈造成的交通事故,全面保障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

根據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統計,屏東縣112年有七成交通事故發生於路口,其中闖紅燈是主因之一。113年1月至11月間,全縣共發生608件闖紅燈事故,導致5人死亡、623人受傷;儘管較去年同期減少99件事故、2名死亡人數及129名受傷人數,但闖紅燈行為仍對路口安全構成重大威脅。警察局呼籲,駕駛人應在號誌轉黃燈時減速行駛,避免冒險加速闖越紅燈,以有效減少事故發生機率。

針對闖紅燈行為,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透過強化員警攔查取締與科技執法相結合,嚴管事故頻繁路口,並依法對違規者開罰。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機車闖紅燈罰鍰1,800至2,700元,汽車罰鍰則為2,700至5,400元。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局長戴台㨗表示,闖紅燈不僅是危險駕駛行為,更可能帶來無法挽回的傷亡悲劇。為了保障自身與他人安全,駕駛人應嚴格遵守交通號誌,切勿因一時貪快而忽視生命安全。戴局長也呼籲,每一次遵守交通規則的選擇,都是對自己與家人的責任。警察局將持續推動取締與宣導,期望與民眾共同打造安全守法的交通環境。

另里港警分局交通組組長林中安指出,為有效降低闖紅燈所造成之嚴重交通問題,將利用「交通事故化處理系統」等數據,分析歸納轄區易發生事故之熱區,特規劃於12月2日起實施取締闖紅燈執法專案勤務,精準執行交通執法作為。

里港警分局長温基興呼籲,民眾行車應遵守交通規則,尤其進入路口一定要特別小心務必遵守號誌,行經路口如遇號誌轉為黃燈時,意味警告駕駛人路權即將消失,尚未超過停止線的車輛應減速煞車,切忌催油門,另汽車須注意勿占用機車停等區;里港分局將針對重點違規項目加強取締執法,營造安全的通行環境。

另:東港警分局明(2)日起實施「闖紅燈違規取締專案」,將持續針對轄內易肇事路段加強取締行動,透過巡邏稽查和科技執法,對闖紅燈行為嚴格執法,同時積極宣導交通法規,希望以具體成效促進民眾對法規的遵守與認知,減少因闖紅燈而造成的傷亡。

東港警分局呼籲,交通大執法目的為確保民眾遵守基本交通規則,仍希望用路人維持良好駕駛習慣,隨時警覺勿輕忽,並培養防禦駕駛概念,留意道路上任何突發事故的可能,一起守護大眾的交通安全。

又:枋寮警分局為全面降低車禍事故發生,明(2)日起除依警察局規劃之專案執行闖紅燈交通違規取締外,也利用各式場合進行交通安全觀念宣導,使民眾充分了解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以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枋寮分局亦積極深入社區舉辦交通安全宣導會,再次呼籲用路人「車輛慢看停 行人安全行」、「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酒後代駕安全回家」、「無照不上路」,提升正確交安觀念以維護每一位用路人安全。

枋寮分局長林俊雄表示,為確保民眾交通安全,將持續針對易肇事時間、地點及易違規態樣如無照駕駛、闖紅燈、未停讓行人及逆向行駛等加強取締,呼籲駕駛朋友們切勿有僥倖心態,遵守交安規則,共同創造安全的交通環境。
圖:員警針對事故高發路口加強取締違規行為。(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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