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潔台南報導】為確保清明節連假期間旅客住宿權益,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聯合消保官啟動旅宿業房價稽查行動,並宣導「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確保業者依規定合理定價及避免哄抬房價情形發生。
市長黃偉哲表示,清明節假期是民眾返鄉祭祖及出遊高峰時段,市府特加強旅宿業稽查作業,確保市場價格透明、公平,保障消費者權益。
觀光旅遊局長林國華指出,房價稽查小組現場檢查、官網及訂房網價格調查,確保價格不逾越報備房價,並未發現違法情事,會持續輔導及管理旅宿業者,確保消費者享有公正合理價格及應有住宿品質,也呼籲旅宿業者共同維護良好市場環境。
南市消保官說明若旅宿業者實際收取房費超過備查房價,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恐面臨1萬至5萬元罰鍰,並可能損害品牌聲譽得不償失;若旅客遇消費爭議,可透過行政院消保處線上申訴系統或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