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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能工程專案反貪宣導到萬巒,林國順強調依法行政依規行事

【記者梁秀瓊/屏東報導】屏東縣政府「廉能工程、平安啟程」專案反貪宣導巡迴座談會列車,17日開到萬巒鄉,屏東縣政府政風處預防科長吳季璇表示,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將於7月22日上路,提供揭弊者身分保密、人身安全保護、禁止不利措施以及責任減免等保障。

「廉能工程、平安啟程」專案反貪宣導工程倫理與防貪管理巡迴座談會,17日上午在萬巒鄉三村集會所召開,由縣府政風處長施仁傑、萬巒鄉長林國順、屏東地檢署檢察官蕭惠予與高雄市政府前祕書林慶堂共同主持,包括萬巒鄉、春日鄉與新埤鄉公所、機關、學校工程、採購人員與廠商等30餘人參加,就採購或工程上遇到的問題,政府、地檢署與廠商之間充分溝通。

吳季璇科長、施仁傑處長、林國順鄉長、蕭惠予檢察官與林慶堂祕書(由右至左)共同主持。(記者梁秀瓊拍攝)

林國順鄉長表示,從天上掉下來的是鳥糞,不是禮物,要求同仁一定要依法行政,依規行事,有此觀念和態度,就不容易誤蹈法網。

蕭惠予檢察官表示,承辦人員畢竟不是法律專業,對於圖利或便民界線有時不清楚,構成圖利罪主要有4項,一要具公務員身分,二是明知違反法令,三是圖取不法利益,四是因而獲得利益,而「明知違背法令」是關鍵,採購法第88條,其意圖為私人不法之利益,對廠商或分包廠商之資格為違反法令之限制或審查,因而獲得利益者亦同。

與會者合影留念。(記者梁秀瓊拍攝)

施仁傑處長建議對於金額較高的工程,可成立廉政採購平台,納入工程、審計、檢調等單位共同協商,若有問題也可召開第三會議或公開閱覽方式,讓更專業的人士提供意見。

吳季璇科長指出,為維護公共利益,有效發現、防止、追究重大不法行為,並保障公部門、國營事業及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揭弊者之權益,7月22日將正式實施「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如因揭弊遭受不利措施,揭弊者可請求損害賠償。

會中,林慶堂祕書就採購、工程發包及變更設計等常遇到的問題進行演講。主辦單位亦提出地方機關如何落實採購風險辨識與如何強化地方機關的設計變更流程與法律風險辨識等二個議題,由蕭惠予檢察官、施仁傑處長與林慶堂祕書詳細解說,讓與會者上了充實的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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