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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民大會補助 投縣府儘速檢討回應基層需求

 【記者陳美杏南投報導】南投縣各鄉鎮市村里民大會建議執行經費補助辦法逾10年未調整,縣長許淑華表示,將儘速修正,同時放寬補助條件與使用彈性,積極回應基層反映。

          南投縣政府(1)日召開縣務會議,民政處提上述辦法修正案,主要內容包括,調整村里民大會出席率補助標準,改採「出席戶數」或「出席人口數」擇一計算方式,以放寬申請條件,提升村里申請意願及可行性;其次是,增列補助項目,除原有公用設備、小型工程及公共建設配合款外,納入研習活動,以擴充補助適用範圍;另外,統一各村里可申請之補助,上限為新臺幣十五萬元,並維持縣府、公所及村里三方分攤原則,惟如出席率達成標準者,縣府得酌情加以補助村里分攤部分,以獎勵積極辦理者。

         對於民政處提出的修正案,縣長要求進一步檢討,並強調縣府與各鄉鎮市公所目前已承擔絕大多數村里小型工程經費,15萬元補助若僅限工程使用已無意義,未來修正後,希望更符合實際需要,讓村里長有更大空間運用經費,吸引更多民眾參與村里民大會,加強各項政策宣導,並鼓勵民眾關心公共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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