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潔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水利局長邱忠川8日召開記者會,鄭重澄清「臺南市政府八成補助款遭挪為他用」說法,提出數據強調市府實支清淤金額遠超過中央補助,因需掌握時效簡化作業流程就計畫項目進行調整,但執行項目均為排水與下水道清淤,專款專用絕無挪作他用情況。
水利局長邱忠川表示,市府自109年至111年間辦理118件雨水下水道清淤案件,實際投入清淤經費約1億1300餘萬元,遠高於中央補助的8780萬元,雨水下水道及市管區排清淤量連年成長,去年疏浚量約77萬噸且定期列管及追蹤,今年遭受500年一次的超大豪雨,淹水面積僅130公頃,遠少於莫拉克風災時的5萬5000公頃,清淤重要性不言而喻。
邱忠川指出,南市有33區公所與水利局每年辦理逾百件排水清淤工程,部分工程因發包時程、契約完成時間不一,為把握每年1至4月非汛期清淤黃金時段,市府依中央經費補助要點規範進行調整,才出現原提報核定工程與最終執行案件編號與命名差異,但實際執行內容均為核定類別範疇內雨水下水道清淤與維護工程,是行政簡化導致誤解,事實皆合法絕無挪作他用。
水利局也提供資料說明監察院對「中央主管機關是否落實地方補助款督導管考」提出建議,市府並非被糾正對象;邱忠川強調,極端氣候下,面對龐大排水治理需求,會持續與中央機關協力推動工程改善,並配合制度強化資料報送與管考,落實資料一致性、數據回報與橫向溝通,確保制度與實務接軌。









